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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準在辦公室談戀愛的原因

欄目: 職場指南 / 發佈於: / 人氣:1.14W

①影響日常工作

不準在辦公室談戀愛的原因

同事之間日久生情,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但真正在一起了,感情好的時候,天天待在一起,如膠似漆,很容易工作不積極。感情不好的時候,吵個架拌個嘴,情緒一不好,對工作的影響就更大了。

②影響公司內部公正

無論是平級之間談戀愛,還是上下級談戀愛,都容易引發“不公正”現象。感情好的時候,即使沒有偏袒,也會讓別的同事感受到偏袒。感情不好的時候,即使沒有故意排擠,也會被誤會爲在故意排擠。

③增加公司人才流失

戀愛談着談着分手了,眼不見爲淨,其中至少有一方會辭職離開;戀愛順利並且修成正果了,也很大可能一方或雙方都辭職換工作。無論是哪一種,都會加大公司人才的流失。

④引發辦公室八卦

辦公室出現情侶了,通常也會成爲其他同事關注的重點,茶餘飯後或起鬨或八卦,好的時候很好玩,不好的時候容易尷尬,十分影響辦公室的人際氛圍。

⑤影響職場正常交際

兩個人在一起,很容易就吃飯喝水、下班下班都在一起,而且爲了不讓對方吃醋,彼此還會刻意減少與異性同事的接觸,這樣不僅會影響各自的職場交際,對整個辦公室的友好協作也十分不利。

⑥分手後的尷尬

談戀愛不是一定會成功,而辦公室戀情的不成功,其分手後的尷尬,真的是誰經歷過誰就懂。假裝沒事很艱難,板着臉天天見面也很艱難,尷尬到了極點,沒辦法也只好辭職。

以上這些,足以讓老闆們對辦公室戀情避之唯恐不及。不是不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而是很容易就造成不良影響,最後得不償失。

但這樣的規定,合法嗎?

我國《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權,禁止買賣、包辦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

這表明,公民有權自主決定其婚姻狀況,其他任何單位和組織都不能強制干涉。也就是說,老闆擔心歸擔心,但禁止員工在辦公室發展戀愛關係,這樣的規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