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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欄目: 育兒 / 發佈於: / 人氣:1.69W

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如果我們想要上戶口的話,是可以在戶口所在地進行辦理的,那麼在進行上戶口的時候所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哪些?一起來看看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1

新生兒上戶口需要的證件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複印件1份,驗原件);

如果寶寶不是在父母的所屬地出生的話,父母需要到寶媽的所屬單位或者街道的計劃生育部門去開證明,在辦理上戶手續的`時候,需要將其提供給派出所的民警。

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1、派出所選擇:

新生兒上戶口可以到寶爸的派出所戶口所在地,也可以到寶媽的戶口所在地,現在可以進行選擇,不過夫妻倆要商量好。

2、戶口類別選擇:

新生兒上戶口,如果夫妻兩人一人是非農業戶口,一個是農業戶口,孩子的戶口可以是非農業,也可以是農業,戶口類別可以進行選擇。

3、雙方戶口本:

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帶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及戶口本複印件,也是爲了查看是否有夫妻兩人是否有戶口,戶口的類別是非農還是農業等信息。

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4、雙方身份證:

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帶夫妻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身份證的信息要和戶口信息一致,年齡 姓名等不要有出入,並且需要複印件。

5、雙方結婚證:

新生兒上戶口,自然需要帶父母雙方的結婚證,必須是雙方的結婚證,一個是不行的。需要結婚證的複印件。

6、準生證(可有可無):

現在新生兒上戶口,最大的改革,就是不需要孩子的準生證了,可有可無,準生證現在不作爲上戶口的必須證件了。

7、出生證明:

新生兒上戶口,出生證明是必須有的,沒有的話就上不了,出生證明的辦理是在孩子出生的醫院辦理,辦理時需要父母的身份證,結婚證,住院清單及複印件和孩子姓名。

8、村居委會證明:

有的地方給孩子上戶口,還需要村居委會的證明信,證明兩人是合法的夫妻關係,是本村的村民,證明孩子的一些情況等。

9、注意時間

給新生兒上戶口還要注意一下上戶口的時間,一般是最好在孩子出生一個月內辦理上戶口的事情,各個地方要求不一樣,有的是一個月,有的是半年,超過了上戶口的期限會有相應的說法,可以諮詢當地派出所。

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2

新生兒上戶口管理條例

新出生的嬰兒可在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常住戶口。並準備下列手續:

1、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2、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計劃外生育的,持嬰兒母親所在鎮或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嬰兒父或母的集體戶口簿或家庭戶口簿。

4、其他相關材料。

5、屬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戶口的,應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報市局審批。

6、對出國人員(留學、經商、務工)在國外出生子女的落戶問題,應本着簡化手續的原則,憑國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證明,父母及子女回國使用的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撫養人處落戶。擬居住地的選擇按以下順序:

(1)其父親或母親在國內的,在父親或母親處,其父母都在國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戶口所在地撫養人處。

(2)沒有上一項條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處。

(3)沒有上項條件的,可在其他撫養人處。

戶口遷移手續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爲基本落戶條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須年滿18週歲;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不超過法定婚齡且未婚又無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職幹部、職工的,按工作調動辦理戶口遷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覈實下列材料,報分、縣(市)局覈准並簽發《戶口準遷證》。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結婚證、居民身份證。

3、遷入人戶籍證明。

4、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5、申請人或遷入人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明。

6、父母、配偶遷入的,出具退休證或《再就業優惠證》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第2張
  

7、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二)購房人員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對在我市購買商品房,且房屋產權人在市內有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的公民,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申請遷入落戶地派出所受理並審覈下列相關材料,報分、縣(市)局覈准並簽發《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3、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4、遷入人戶籍證明。

5、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6、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件證明。

7、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三)各類人才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對具有國家重點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各類專家、留學回國人員、各學科領域的帶頭人以及爲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其他各類人才,不受有無固定住所的限制,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覈實下列材料,報分、縣(市)局覈准並簽發《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3、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4、遷入人原籍戶籍證明。

5、所在工作單位證明或錄(聘)用證明。

6、相關學歷、職稱證書、護照等證件。

7、《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落戶

1、通過省、市“畢分辦”派遣到我市就業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地派出所憑:

(1)就業派遣報到證。

(2)接收單位證明。

(3)相關學歷證書。

(4)《戶口遷移證》。

(5)居民身份證。

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3

這要根據具體情況加以區分。

1、公民在常住地市、縣範圍以外的城市暫住3日以上的,由暫住地的戶主或者本人在3日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離開前申報註銷。

2、公民在常住地市、縣範圍以外的城市暫住時間不超過3日的,不辦理暫住登記。

3、公民雖然離開了本人住所,但仍在其常住地市、縣範圍以內暫住的不作暫住人口登記。

4、公民在常住地市、縣範圍以外的農村暫住,不辦理暫住登記。

5、公民暫住在旅店的,不論城鄉,不論時間長短,都應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

在城市,對暫住時間擬超過3個月的16週歲以上的人,須申領《暫住證》。對外來開店、辦廠、從事建築安裝、聯營運輸、服務行業的暫住時間較長的人,採取僱用單位和常住戶口所在地主管部門管理相結合的'辦法,按照戶口登記機關的規定登記造冊,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記爲寄住戶口,發給《寄住證》。

其他要向入戶的派出所諮詢。

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第3張
  

一、離婚後女方戶口、離婚後戶口怎麼辦、離婚後戶口如何遷出?

1、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你們每人一個戶口本。

2、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你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後把你的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裏註銷。

3、帶着戶口遷移證去你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二、離婚戶口遷移手續、離婚後戶口遷移程序?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

三、離婚後戶口分戶?

1、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2、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覈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四、離婚後孩子戶口、離婚後小孩戶口怎麼辦?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爲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離婚需雙方同時到民政局簽字嗎?

需要夫妻雙方到場並簽字。

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雙方應持:本人的戶口簿(95新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結婚證、離婚協議書(A4紙打印一式3份)、雙方各2張2 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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