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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的基本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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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的基本含義,認識指人的頭腦對客觀世界的反映。對事物現象的認識屬於感性認識,對事物本質和規律的認識屬於理性認識,下面跟隨我具體瞭解認識的基本含義。

認識的基本含義1

認識是認知知識,即人腦反映客觀事物的特性與聯繫、並揭露事物對人的意義與作用的思維活動。從廣義上講,認識包含人的所有認知活動,即爲感知、記憶、思維、想象、語言的理解和產生等心理現象的統稱。

認識是一種信息加工過程,可以分爲刺激的接收、編碼、存儲、提取和利用等一系列階段。從狹義上講,認識有時等同於記憶或思維。

一、要認識事物的性質,就必須對事物進行矛盾分析。

每一個事物都有自己的特殊本質和特殊的運動形式,從而把一事物同他事物區別開來。只有透過事物現象抓住其本質,才能達到對事物的真正把握。而每一事物的本質都是由它所包含的特殊矛盾決定的`。因此我們要認識事物的特殊本質,就要對它自身內部的特殊矛盾進行分析。

同時,在把握決定事物本質的特殊矛盾時,還要進一步對這個矛盾的各個方面進行分析,因爲更確切地講,事物的性質和基本特徵主要地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的。任何事物內部矛盾的兩個方面中必有一方是處於支配地位的矛盾主要方面,而另一方則是處於被支配的、服從地位的次要方面。

認識的基本含義
  

認識事物的性質就是要通過對矛盾雙方各自的特點和地位及其相互聯結的分析,找出其中處於支配地位的矛盾主要方面。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辯大體,識大局,抓本質,看主流”。這是達到對事物性質的正確認識之關鍵。

二、要認識事物的發展過程,就必須對事物進行矛盾分析。

辯證唯物主義告訴我們,任何事物都不是靜止不動的,而是表現爲一個運動發展的過程。認識事物的過程,首先就要了解推動這個過程發展變化的原因和內在動力。事物的發展過程是事物內部必然的自我的運動過程,即內部矛盾雙方相互作用的過程。內因是事物變化的根據,外因是事物變化的條件。

因此,要把握事物發展變化的過程,就必須深入到事物內部分析考察它的內在矛盾,找出其變化發展的根據和原因。例如,衆所周知的“方仲永故事”就說明了這個問題。方仲永五歲就能“指物作詩立就”,而且“文理皆有可觀者”;到了十二三歲雖然還能作詩,但已“不能稱前時之聞”;

到了20歲就變成了平庸無奇之人。就其從神童到庸者變化過程看,固然與其父“日板仲永還謁於邑人,不使學”有極大的關係,但最根本的原因還在於他放棄了自己的主觀努力。

認識的基本含義2

如何認識事物的本質

《實踐論》爲我們提供了認識事物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需要我們在認識事物的時候,不急不躁、由表及裏、全面觀察、由感性到理性、瞭解事物的演進變化、分清事物彼此間的區別聯繫、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循環往復、不斷加深對事物的認識。

對具體來說就是:在對任何事情沒有做出深入瞭解、分析的'前提下,都不要急於作出任何結論。具體的操作過程可以是:

1、觀察事物的外在特性:儘可能多地從不同的側面觀察事物的特性,詳細列舉事物的外在特性要素。

2、觀察事物的內在特性:探尋事物內在特性,儘可能多地列舉事物的特性的各個要素。

認識的基本含義 第2張
  

3、觀察事物的變化過程:即探尋事物特性如何隨推演變化的。劃分事物的變化階段、描述每個階段的事物特性的變化。

4、觀察手段:從一切可以獲得文字、影像、交流、思考中提取事物的特性,逐一記錄。提取過程中,保持客觀態度,忽略原作者所有帶有推斷性、結論性或感性化的描述。

5、觀察事物內在聯繫:描述事物內部的各個要素是如何相互影響和相互依存的。

6、觀察事物外在聯繫:描述事物與周邊相關的聯繫:是如何區別與聯繫的,整體與局部是如何互動的。

7、技術方法:矩陣法,關係圖,時間軸。

8、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循環反覆,不斷加深對事物的認識,摸索出事物發展的規律,對事物的發展做出合理預測。

認識的基本含義3

認識事物的根本方法是矛盾分析法。

矛盾分析法是指運用矛盾的觀點觀察、分析事物內部的各個方面及其運動的狀況,以達到認識客觀事物的方法。它是定性分析的方法。運用這一方法,必須堅持對立統一的觀點,從統一中看到對立,從對立中看到統一。

具體來說,是必須堅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相結合”,既要具體分析事物的具體情況,也要注意不要使具體的事物脫離普遍聯繫。四是必須堅持“發展論”,分析矛盾的動態,防止思想僵化。

方法特點:

矛盾分析法是馬克思主義社會學的基本方法之一,對研究社會現象具有普遍適用性。它不僅能說明現在,而且能預測未來。

尤其對宏觀的、複雜的社會現象和社會問題的研究,有它獨到的作用。矛盾分析法包括一分爲二的`看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抓住重點和主流,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辯證法的根本方法。

認識的基本含義 第3張
  

什麼是認識事物的基本方法

認識事物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藉着理解力和思考力,在知性方面得以認識一件事;另一種則是在生命裏,藉着內在的經驗去認識。天資聰穎的盲人,也許藉着讀給他聽的書本,得知一切有關光的科學知識。而一個孩子或未開化的蠻人,雖然甚至連光是什麼都沒有想過,卻比一個盲人學者還認識光。

後者是藉着思想認識有關光的一切事,前者卻是在實際的看見和享受中來認識它。

在基督教的信仰上亦是如此。心智可以從聖經吸收有關神的思想,知道所有關於救恩的教義,然而裏面的生命卻不認識神拯救的大能。所以經上說:“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爲神就是愛。”

也許他知道有關神和愛的一切,也許他也能就着這一切發表許多美麗的思想,但是除非他有愛心,否則不會認識神。只有愛心能夠認識神。對神的認識即是永生。

神的話是生命的話語。即使知性方面的認識微薄,生命可以很強壯。相反地,人可以用最大的興致殷勤追求神話語的知識,而生命卻不受一點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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