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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害女童仍未火化 大連十歲女童遇害事件大起底

欄目: 社會熱點 / 發佈於: / 人氣:3.06W

近段時間以來,大連十歲女童遇害的事件牽動着無數人的心。近日,有消息稱,遇害女童的屍體仍未火化,家長對於將嫌疑犯收容教養3年的決定無法接受,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呢?一起來看一下整個事件的具體情況。

遇害女童仍未火化

10 月 20 日下午,小琪從美術班放學回家的路上,被蔡鬱超騙至家中殺害,直至拋屍在家對面僅一路之隔的小樹林中,整個過程 34 分鐘。如今已過去半個月時間,遇害女童小琪仍未火化,在小琪的遇害地,仍不斷有市民前往悼念。

遇害女童仍未火化 大連十歲女童遇害事件大起底

大連十歲女童遇害事件詳情

每個週日的下午 1 點半至 3 點,是小琪去美術班學畫畫的時間。10 月 20 日,吃過午飯的小琪被同樣去補課的哥哥順路送到了美術班,她已經在這裏學習素描一年多了,這一天上的是人物速寫課,小琪和往常一樣表現很好,下午 3 點鐘準時畫完,就一個人放學回家了。

在路上,小琪碰見了同住一個小區的大哥哥蔡某,兩人還曾上過同個夜託班。蔡某說,想讓小琪幫他一個忙。善良的琪琪答應了,只是單純的她不知道:路上偶遇的鄰居大哥哥,是潛伏已久,早有預謀。回到家中,大哥哥就關上了門,抱住了她。

小琪嚇壞了,奮起反抗,遭到拒絕後,大哥哥變成了惡魔,開始毆打她,掐住她的脖子,甚至拿出刀來。三點半了,小琪的爸媽發現小琪沒有回家。小琪不是貪玩的孩子,放學都是先回家的,爸媽有點着急,於是開始四處尋找。沒想到最後找到的,是一具冰冷的屍體。

遇害女童仍未火化 大連十歲女童遇害事件大起底 第2張

小琪躺在小區的樹林裏,一隻腳光着,鞋被扔在不遠處,畫畫的紫色工具包也扔在附近,小琪的胸部和腿上壓着兩個裝着建築垃圾的塑料袋子。“ 滿臉是血。” 小琪的舅奶見到過小琪死後的慘狀,她左手彎曲呈抓撓狀,眼睛沒有閉緊。

“ 臉部、頭部受傷嚴重,頸部有明顯掐痕,左側太陽穴及身上共有 7 處刀傷,致命的一刀在肝臟上。” 直至小琪遇害後的第 8 天,家人纔看到了她的正式屍檢報告結果。小琪死於 10 月 20 日 15 時 28 分。

按照警方的調查並告知家屬的小琪的死亡前後的時間爲:10 月 20 日 15 時 22 分,小琪從美術班放學後回家時途經蔡某超家的,被蔡某超騙入家中;15 時 28 分,小琪被蔡某超用摺疊刀殺害後死亡;15 時 56 分,蔡某超將小琪的屍體從家中拋到僅一路之隔的小樹林中。整個殺害過程,蔡某超僅用了 34 分鐘。

遇害女童仍未火化 大連十歲女童遇害事件大起底 第3張

據悉,在小琪失蹤之後,蔡某還多次向小琪爸爸詢問案件的進程,小琪爸爸以爲只是關心,並沒有十分在意。並在出事當天下午,蔡某還在班級羣裏面,僞裝自己是受害者。

遇害女童仍未火化 大連十歲女童遇害事件大起底 第4張

女童遇害事件後續

小琪遇害後的第 4 天,大連警方發佈消息稱,在小琪屍體被發現 4 個小時後,鎖定蔡鬱超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後,蔡鬱超如實供述其殺害小琪的事實。但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加害人蔡鬱超未滿 14 週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公安機關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四款之規定,按照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於 10 月 24 日依法對蔡鬱超收容教養。

“ 我們肯定接受不了,13 歲就隨便殺人啊!” 賀美玲說,作爲死者的家人,她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遇害女童仍未火化 大連十歲女童遇害事件大起底 第5張

據悉,嫌疑人蔡鬱曾多次尾隨成年女性,並在學校騷擾女同學,不僅僅是死者家人不能接受這個結果,周圍的人都不能接受,大家都覺得這樣的懲罰並不能讓他真正得改正,更何況似乎蔡鬱並沒有要改正的態度。

“ 如果能夠推動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法律更加完善,小琪也算可以瞑目了。” 小琪的家人眼圈含着眼淚說。